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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珠海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率,支持大湾区建设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 2021-09-25 16:59:39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此次将对《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中“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进一步细化,调整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公告》对《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中“其他项目”作了进一步细化,将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珠海也在日下调了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率。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该公告,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珠海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珠海过户均价200万元/套为例,税率调整后一套普通住宅个税可以省下整整2万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二手房税费政策调整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成本,有助于二手房的流通。从调整的原因角度看,各个城市公告中都提及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内容,对二手房税费标准进行调整,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至少在区域内有望得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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